关于开展辖区2020年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严卫华  发布时间:2020-05-05   浏览次数:259

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各基金销售机构,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各投教基地:

    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宣传工作,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结合浙江辖区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于2020年5月份在辖区开展“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为主题的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以下简称“防非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当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上网跨域”特征明显,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非宣传月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安排,制定详细方案,创新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务求工作实效。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围绕“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主题,针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上网跨域”特征,大力宣传揭露非法活动的特点和危害,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重点对老年人、青年学生、股票期货投资者等易受侵害群体,从投资心理、信息来源、认知水平等方面入手,采用易于理解、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深入普及“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理性投资,风险自担”“只与持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合作”“主动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受保护”等理念。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宣传形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交地铁车厢站台、住宅办公楼宇、连锁店面网点等资源进行宣传,构筑广覆盖的宣传阵地。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尽职尽责,将防非宣传嵌入开户、面签、回访等业务环节,在打开客户交易软件时设置风险提示,充分利用机构官网、交易软件、微信公众号、客户短信等进行宣传。

    (二)拓宽宣传渠道。各单位要用好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重点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短视频、小程序和直播平台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要将防非宣传月与证监会“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公安机关“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地方政府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等有机结合,同频共振,合力营造防非宣传浓厚氛围,共同织好织密防非宣传网络。

    (三)防非宣传常态化。各单位应将防非宣传纳入投资者教育体系。做好日常防非宣传,做到适度有序、常抓常新,做成本单位防非宣传品牌。注重将防非宣传与涉非信息监测清理、投诉举报处理等有机结合,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开展防非宣传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本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尽量避免采用人对人接触式宣传方式,多利用网络新媒体进行非接触式宣传。

   特此通知。

 

 

       浙江证监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