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W某是一名仅有高中学历且已婚有子的无业人员。从2012年初开始,W某在某网站聊天吧里定期开立聊天室对股票进行分析研判,并在热门网站上开立博客和微博称自己是从名牌高等院校毕业的职业操盘手,以在博客和微博上炫富的方式证明自己的财富实力。W某常常出入高档场所,看到单身女子便上前搭讪并展开追求,获得好感后告知单身女子自己是操作股票的专家,邀请女子登录其聊天室听取其讲课、关注其博客和微博看他炫富的内容。单身女子大多会心动,无需自己管理,即可享受高额的固定年收益。此时W某会要求单身女子将证券账户交由W某操作,并收取10%的管理费,而且明确指出证券账户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W某通过这种方式骗取了多名单身女子的信任,并操作了众多账户,收取高额管理费。在W某的操作下,相关证券账户绝大多数发生巨额亏损。多名被骗女子向公安机关报案,W某已涉嫌诈骗被检察机关批捕。
主要表现形式为公开招揽客户,与不特定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以代客操盘、承诺收益、亏损分担等为诱饵,从事非法证券委托理财。
主要传播途径为利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论坛、股吧、博客、微博、QQ、MSN等新媒体作为营销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或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播出或刊载广告,公开招揽客户及委托理财。
二、作案手法剖析
不法分子往往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参与委托理财,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一些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会把账户交于不法分子操作,导致投资者遭受财产损失。
三、投资者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进行股票投资。目前,不法分子利用一些投资者缺少证券投资知识,对法规不了解等特点,冒充所谓的专业机构或人员,以“高额收益”、“利润分成”“稳赚不赔”等方式诱骗投资者将资金全权委托给他们,骗取投资者财产。投资者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证券账户及资金密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并遭受经济损失。